行业专家认为,人工养殖没有成功,自然资源又不断耗尽,要企业保证生产规模就是一句空话。 记者王维宣摄
行业快讯
业内认为虫草根本争端尚待解决
本报讯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上公布一则《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国家药监局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主管部门希望能整治市场,但目前冬虫夏草的一些根本争端尚没有解决,而《方案》的一些提法也不科学合理,该治理措施难免变成空谈。
为企业设10亿元门槛
2009年,卫生部曾发文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但对于能否使用冬虫夏草生产保健食品并没有给出规定。但现在市场上到处可见包含冬虫夏草的保健品。
据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峰介绍,以前国家药监局只允许冬虫夏草的提取物被用于保健品生产,但是现在的新规定则表明,冬虫夏草可以作为原料被用于保健品的生产。
《方案》还提到了对企业经营规模的具体要求。在“具有良好的保健食品生产能力”这点上,《方案》要求,“试点企业保健食品工业产品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原产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适当放宽)。”
“要求生产冬虫夏草保健食品的保健品企业年销售规模10亿元以上,可能是主管方希望企业规模大一些,便于规范管理吧。”徐华峰解释。
业内质疑部分提法
“这份《方案》要求试点企业具有稳定合法的冬虫夏草来源, 能够提供与资源省份有关单位签订合法且能够保障规模生产的购销合同,产品生产规模与获得的冬虫夏草资源相适应,能够保障生产可持续性,但是实际上天然冬虫夏草的原料每年最多只有100多吨,怎么保障生产可持续性?”一位冬虫夏草专家对规模化生产表示质疑。
对于自然界年产100多吨冬虫夏草的说法,地衣真菌学家、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魏江春则认为“能有几十吨就不错了”。在行业专家看来,人工养殖没有成功,自然资源又不断耗尽,要企业保证生产规模就是一句空话。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冬虫夏草产业要发展,最需要的是一个清晰的标准。虽然一些冬虫夏草产地声称发布了地方标准。2007年9月,冬虫夏草的主要产地之一青海最先发布了地方标准,标准体现在对冬虫夏草的管理方面。但是到目前,国内尚没有出台冬虫夏草的国家标准。
“现在连对冬虫夏草进行药检鉴定的标准都不能说非常确切,这样的标准,要想制定出来很难。”一位专家举例说,《方案》提到了试点的保健食品企业要对冬虫夏草进行科研,“那么科研选择什么方向?做什么内容?这些都没有说清楚。”(中国经营报)
记者观察:虫草效果争议缠身
冬虫夏草在很多消费者的概念中,是一种神奇的中草药,但是实际上,对于冬虫夏草,学术界存在很多争议,争议来自于传得神乎其神的疗效。
一个事实是,《本草纲目》中并没有记载冬虫夏草。“虫草的功能和疗效主要来自于古代文献和古代传说,其活性成分不明确,作用机理也没有搞清楚。”魏江春指出,虫草的作用尚缺乏足够的、可靠的、国家认可的临床实验报告以及人群实验报告。他表示,现在虫草行业的现状是,虚假广告泛滥,对虫草的作用说得神乎其神。